黑森总办〔2016〕18号 签发人:姜传军
关于落实省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
确定事项的情况报告
省政府: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督会[2016]19号《通知》)要求,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支持龙煤集团改革脱困发展产业项目情况
安置龙煤转岗分流人员2500人就业,省农开办为森工总局安排了8个农开项目,总投资818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安排6000万元,待项目建成后,可安置龙煤转岗人员1200人左右。目前,各项目单位正在组织项目施工。
二、关于排查梳理森工系统困难群体情况
1、在职职工存在的困难。一是职工收入低。森工企业长期处于低工资运行,2015年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395元,仅为全省水平47040元的66%;二是就业岗位少。由于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涉及木材生产、运输及木材下游产品的生产无原料来源,林区大部分职工就业技能少,就业困难增加,无固定收入的下岗职工增加。三是生活困难程度加大。由于多年在寒冷艰苦的工作环境工作,多数职工患有风湿、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特别是部分4050、4555人员,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困难时期,出现部分职工自己及老人生病住不起院、子女上不起学等情况。
2、天保一期一次性安置职工的困难。一期天保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29.9万人,目前大部分人员仍在森工林区生存,少部分在原企业从事季节性工作,大部分从事林下经济,就业和收入无保障。2012年国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林规发〔2012〕271号),为一次性安置人员发放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但也只是补贴到2011年末,部分一次性安置人员2012年以后的社保缴费因收入的不确定和收入的减少,而出现缴费困难,生活上存在着医病困难和供养子女上学、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等问题。
3、接收龙煤集团转岗分流安置职工工作存在的潜在问题。一是按照省要求森工已接收龙煤职工2500人,目前正在培训阶段,出现要求上岗、要求创业和发放创业扶持金等诉求;二是全面停伐后,森工企业主财源收入减少,原有部分收入困难无法实现就业的富余职工对龙煤集团转岗安置职工逐步产生攀比心理。
三、关于“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情况
森工“互联网+”行动计划运行即将一年,现已进入“互联网”+森林资源监管、+林业产业提升、+林下经济发展、+生态旅游建设、+林区义务教育、+绿色产品销售、+林业政务服务等网络时代,对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趋势,我们又出台了《黑森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开发方案》(讨论稿),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结合“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运行实际,我们正逐步调整、修改和完善行动计划,待报省领导审核签批后,即向社会发布。
四、工作建议
建议:一是恳请省政府帮助森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延续林规发〔2012〕271号文件政策规定,从2012年起继续给予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以缓解社会保险缴费难问题。
二是恳请省政府在就业资金方面对森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以利于森工加大对富余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更好解决就业难和生活困难问题。
三是恳请省政府将森工纳入国家七部委《关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意见》相关政策范围,享受国家扶持政策。
特此报告。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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