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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林业地区电业局工作人员不作为
网友   贾萍
内容

我母亲住在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龙博小区,昨天发现停电,今天去交的电费,并没有欠费,里面还有几块钱,交完电费我母亲问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可以来电?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说:“什么时候送电看我们心情,什么时候心情好什么时候送电!”我母亲很无奈的回家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来电,而且如果说欠费让交钱,为什么不下达缴费通知单就给断电??对于给老百姓带来的不便,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就如此的草率吗?我们是平头老百姓不知道该找谁说理,只在网上搜到了这个网站,不知道管用不?还是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管理一下吧,毕竟会上网老百姓并不多,很多人只能看工作人员的脸色忍气吞声!

创建时间   2017-08-05 13:34:46
办理状态   已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2002年3月14日森工总局与省电力公司依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家经贸委电力[2000]971号等文件签定了有关森工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的《委托代管合同》,按照合同要求省电力公司负责对被代管的供电局企业经营管理实施管理和监管,按合同规定山河屯林区供电局归省电力公司代管,建议山河屯林业电业局工作人员不作为问题转省电力公司办理。